各镇人民政府、首善街道办事处: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3〕142号)、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4〕61号)、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2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5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第二次耕地地力保护67767.75亩27756户补贴资金2575174.5元予以发放(各镇街补贴面积、金额详见附表)。
一、耕地地力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原先补贴70元/亩的基础上再补贴38元/亩执行。
二、各镇街要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做好补贴数据登记、公示、上报工作,接收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兑付制度,直达农民个人账户。由县财政局依据各镇街站所录入,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的补贴数据,通过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补贴。
附件:眉县2024年第二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docx
眉县农业农村局 眉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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