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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2 16:43: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19号)及农业“三项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

2025年我县将按照省市安排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框架不变。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原则,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中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三调”每年更新数据参考面积为基准,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助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

按照市局统一要求,我县所有符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的耕地按每亩不低于70元的标准。

四、补贴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19号)文件下达我县补贴面积7.53万亩(依据“三调”参考面积),补贴下达资金501.72万元(往年累计结余资金176.07万元)共计667.76万元。

五、补贴发放管理

(一)加大补贴面积核实力度。乡镇要安排专人实地调查统计,及时更新土地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等信息数据,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拟发放面积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发放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精准。

(二)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公开公示、逐级审核汇总、补贴“一卡通”发放等工作,高效精准发放补贴。公示情况要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备查,要严格落实村镇县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要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充分维护。

(三)加强补贴数据管理。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等数据使用。要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三调”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相互校验,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保障数据精准。要高效使用转移支付平台,精准全面更新补贴进度数据信息。

(四)落实“一卡通”发放。要落实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及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1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等16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农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有关规定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五)严格任务完成时限。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补贴发放完成后,要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地块信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建立台账和资料册,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将补贴明细上传转移支付平台。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街)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广播电视流媒体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七、严格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和财政所年终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评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总结报告应于2025年11月2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对工作不力,不按时限上报资料,审核面积执行标准不严、兑付补贴后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镇(街)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超出范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核实后交由县纪委严肃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头绪 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由镇(街)主要领导牵头,主管农业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和财政所紧密配合,及时组织村组会议,迅速安排部署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核实、公示、上报等工作,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各镇(街)对符合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条件的面积全权负责,要严格依据文件要求,依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登记《2025年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明细登记表》,由组上登记,经村委会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公示要统一用纸打上标题:**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公示,并公开镇上的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补贴内容与系统实际补贴发放完全一致。公示期间要采集影像资料,经公示后,及时收集农户反馈信息,并进行修改,最后确认群众无异议后,由经办人、村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街)政府。镇(街)政府组织人员对村委会上报的农户面积、农户其他各项信息进行复查审核,及时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信息录入到惠民“一卡通”发放系统,利用系统功能排查重复、冒领、信息不准确人员,及时进行再次核实修改工作,在确保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及时申报到县级,填写《**镇(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面积登记汇总表》,经镇(街)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村组到户清册、村汇总、镇(街)汇总表及公示影像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报的纸质版和“一卡通”录入系统进行抽查后,提交财政局进行补贴拨付。

(三)加强资料管理。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各镇(街) 要认真整理《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明细登记表》《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面积登记汇总表》、镇(街)组织实施会议、各村组公示影像等资料装订成册,分别由各镇(街)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各保管一册。各镇(街)发放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农户以后,要把“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发放花名册分村组打印并装订成册报农业农村局一份。各保管单位要由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以备各级检查验收。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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