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高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由指导思想、工作内容、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努力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一是细化职责分工,理顺运转体制。各镇街要细化领导分工,落实工作人员,配合县级部门做好下沉委托事项的业务受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二是对标试点经验,建立一个清单。由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结合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可通过网办下沉到镇村实现委托办理的事项清单;三是规范信息要素,建立一个标准。由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配合,指导镇街、村(社区)制订规范化的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件类型等;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设专业队伍。由县职转和营商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协调,县级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结合本部门梳理的下沉委托事项,开展基层便民服务站点专题业务培训和辅导。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镇街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做好工作统筹。县职转和营商办、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牵头建立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切实负起责任,齐心协力实现政务服务“方便办事”的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县职转和营商办、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加强对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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