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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07:54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眉政办发〔2020〕1号),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县级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将分散在各个部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经常发生、申请量大、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集中办理更加便民高效的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

1.划转事项范围:将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卫健局4个部门实施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第二批划转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集中审批。

2.划转事项运行方式:原审批部门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基本要素说明、结果样本、业务系统、系统秘钥等一并移交事项移交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集中审批。原审批部门要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后续证照领取、系统培训等工作。第二批划转事项设立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县政务中心前台综合窗口负责受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初审,经原审批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县政务大厅统一出件的模式运行。

3.划转事项衔接工作:为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专业性和连续性,原审批部门要按照《眉县第二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求,在专家评审、现场勘验、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和程序上给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支持协助,并按时限要求将相关结论书面反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审批前的报名、培训、考试和划转事项的年审(检)工作及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等仍由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实施,并及时将结果推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中省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变动情况,对划转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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