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意见出台背景
出台《实施意见》旨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贴眉县县域实际,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制定更有针对性、含金量更高的举措,切实稳岗、减负、扩就业,打造积极就业政策“升级版”,持续增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获得感。
二、实体意见的总体思路
《实施意见》的总体围绕定期分析研判就业、发展经济稳定就业、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提升技能助力就业、帮扶重点群体促进就业、提升服务优化就业等6个方面,提出24条量化细化实化的政策措施,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教体局承担的工作政策解读
1.注重了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县稳就业工作专班作用,量化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对就业工作影响分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出针对性措施。
2.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扶持政策。打造“双创”升级版,重视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纳入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管理体系,并享受相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
3.不断强化对职业技能提升的激励政策。实施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为主要培训对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主体作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创新培训方式,支持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职业培训,纳入补贴培训范围。
4.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实施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整合培训资源、项目和资金,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创新形式,实行阶梯式补贴办法,扩大培训规模。和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就业培训和线上培训,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学员结业有岗,不断扩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提高技能人才素质。
5.强化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持。提质培优工程,实施“双返生”培训计划,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型学校和企业,按规定落实;对投资举办职业教育符合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按规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大力开展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6优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改进专项就业服务,落实青年就业起航计划,采用多种方式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程序,逐步实现毕业生利用手机投递简历、预约面试、在线咨询等精准服务。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办理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7.进一步拓宽了退役军人就业渠道。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创业多元化服务平台,借助我县丰富的职业培训资源,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孵化基地和创业导师服务团队。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对接交流,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多形式、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