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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

来源: 网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9 17:00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办理程序科学规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全面落实,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衔接,方便快捷;临时救助下放审批权限,农村困难群众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得到有效解决;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的兜底保障工作,在全年全市考核中位居前列,受到了市兜底保障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在兜底保障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地成绩。但是客观上讲,仍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脱贫攻坚和兜底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兜底保障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还存在盲目乐观、满足现状的现象。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一些政策学习理解把握不深不透,对基层遇到的一些问题指导不够到位;二是工作任务繁重,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有时力不从心,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三是深入镇村较少,调研分析研判不够,导致对一些问题掌握不够全面,靶向施策不够精准。

一、工作思路

2018年全县兜底保障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四个聚焦”(聚焦问题导向,抓瓶颈、抓痛点、抓难点,提出解决方案;聚焦工作机制,抓统筹、抓协调、抓合作,拒绝单兵作战;聚焦重点工作,抓部署、抓安排、抓督导,服从服务大局;聚焦改革推进,抓创新、抓试点、抓推广,推动工作开展)。“五个注重”(注重抓完善、促提升。做到规范管理;注重破瓶颈、求突破,做到提速增效;注重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全市领先;注重多协调、多沟通,做到机制创新;注重制度化、科学化,做到量化考核),全面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兜底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范围;同时,将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

2.严格执行规范管理文件。按照《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因灾、因学、因残、因病等刚性支出因素,按照《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确保低保对象认定科学、公正;修订完善《眉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农村幸福院运行规范,发挥作用。

3.持续抓好相关救助工作。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建设步伐,年内完成5个以上部门信息对接;抓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落实,做好新增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确保全县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确保“一站式”结算更加方便快捷;充分发挥“陕西共享救助慈善平台”作用,使享受救助政策范围之外的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更有效的救助。

(二)持续抓好14项常规工作

1.全县所有镇(街)、村(社区)统一规范低保信息和低保政策公示栏,加大低保信息公示力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低保、透明低保、法制低保”。

2.落实《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使低保申请中“人员外出务工、农村土地经营子女赡养费、劳动力系数”核算更加统一、更加规范、更加标准,确保低保对象科学、公正认定。

3.调研论证,研究探讨,稳妥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重点解决“漏保”问题,全力提高低保覆盖率;集中查处“错保”以及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低保条件及时予以清退,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4.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建设步伐,年内力争完成5个以上部门信息对接,实现资源共享,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5.加大对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精减职工等系统信息的维护,及时将对象、资金等信息变更情况录入救助系统。

6.督导镇(街)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同时,切实做好新增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配套落实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护理人员照料护理费。

7.抓好县中心敬老院的服务管理与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确保全县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

8.落实好相关医疗救助政策,配合卫计、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或单位,继续做好医疗保障政策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努力提高医疗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9.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继续做好临时救助典型案例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发挥“陕西共享救助慈善平台”的作用,配合慈善组织和社工团体及时介入救助工作。

10.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11.修订完善《眉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实现“入院有程序、管理有组织、运行有制度、发展有保障”的目标,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12.充分发挥村史馆在脱贫攻坚中的扶贫、扶智、扶志作用,激发困难群众内在动力,早日脱贫致富。

13.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指导镇村推进“爱心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结算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帐的建设,落实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培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乐于奉献的新精神。

14.进一步动员全县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指导社会组织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因人施策,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三、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根据2018年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通过采取明察暗访、调研座谈、会议推进等形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有效推动各级责任的落实。同时,对问题较多的镇(街),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督导限期整改,并纳入年度兜底脱贫工作考核范围。

二是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深入镇(街)、村(社区)调查了解、摸清实情,督促指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同时,加强与扶贫、财政、卫计、人社等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任务面前绝不推卸,困难面前绝不畏缩,矛盾面前绝不回避,做到善谋大事,乐办小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覆盖面广、群体多、传播快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标语,逐级建立微信群,印发政策宣传手册和彩页,举办县区、镇(街)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培训班等形式,全方位宣讲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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