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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兜底脱贫暨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通知

编辑: 眉县民政局 来源: 网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09 10: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兜底脱贫暨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稳步推进我县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大局,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民生保障的新要求及省市兜底脱贫暨低保提标扩面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十六次党代会建设“幸福眉县”的要求,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实际效能,不断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

(四)坚持按户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及时限

11月8日-11月26日,原则上城乡低保提标工作11月12日之前完成,主要是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在社会救助系统中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分类施保标准。城乡低保扩面工作,主要是参照低保年审文件要求,做好对象摸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对象摸底工作可适当简化,张榜公示工作必须按要求公示到位,纸质资料必须完整,新增人员文件电子版和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必须于11月26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前主要工作日程,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及时开展工作。

(二)加强动态管理。各镇(街)要根据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宣传政策,坚持程序,严格把关,妥善做好提标扩面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镇(街)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对各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民政局反馈,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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