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我县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建立眉县医疗机构准入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职责
1.按照县局安排,对已注册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仪器设备、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年度校验,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技能的抽查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照县局安排,对受理的预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病区划分、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等进行现场评审,事实就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要求
1.专家库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最新要求和标准,了解本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为县局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持。
2.在预设医疗机构评审和已设医疗机构年度校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接受评审和校验机构吃喝宴请,严禁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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